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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河南教育》(高等教育) 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 2024-10-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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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相关单位

为助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新时代背景下高等教育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发挥高等教育龙头作用,不断提升各高校高等教育研究水平,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开展高等教育研究立项的批复》(教高(2022)98号)和《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豫高教学会(2022)19号),结合2024年度工作计划,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联合河南教育报刊社《河南教育》(高等教育)共同组织开展“2024年《河南教育》(高等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围绕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与建设教育强国的目标,立足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高等教育与新质生产力、高校意识形态与宣传思想工作、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数字化转型与高等教育变革、人才培养模式与宣传育人等重要议题,引导高教研究人员及一线教师,面向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破解新问题、探索新路径、培育新成果,全面提高研究与实践结合的服务决策能力,不断提升河南省高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

二、立项范围

课题围绕高等教育研究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依据《河南教育》(高等教育)现设主要栏目如宣传战线、高教视点、思政教育、心理健康、就业工作、教改探索、教学研究等,研究内容强调问题意识、学术性和创新性,以宏观理论研究和中观以上应用理论研究为主。

三、立项管理

(一)立项种类

课题按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类别进行立项建设。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

拟立项重点课题10项,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20项,每项资助5000元;一般课题(经费自筹)项目20项。

(三)经费划拨

申报课题经评审并确认立项后,由河南教育报刊社拨付课题经费至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对公账户。课题研究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高校有关规定用于课题研究,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鼓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对立项课题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经费支持,对于院校提供配套经费支持的申报课题,遴选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

四、申报要求

(一)限额申报

课题申报原则上面向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各高校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课题主持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

(二)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各高校从事高等教育研究人员(含博士研究生)或一线教师,具有丰富的教育研究、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经验,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课题第二主持人也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主持人(含第二主持人)凡在学会已有立项的在研、但未结题的课题(省教改课题、专项课题、规划课题等),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五、申报流程

课题申报人须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和申报书活页,打印后报学校党委宣传部门统一审查,经校内评审推荐、党委宣传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课题申报人在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系统申报流程另行通知。

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立项申请书纸质版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勤业楼C309),电子版发送至xcb@ay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立项课题须在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正式立项之日算起。

  六、其他

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开展高等教育研究立项的批复》(教高〔2022〕98号)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具有与地厅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相应的学术地位,同等对待。

专项课题研究成果视为自动向《河南教育》(高等教育)投稿,其中,重点课题论文成果必须首先向《河南教育》(高等教育)投稿,经审核后,优先在《河南教育》(高等教育)刊发。相关成果公开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注明其为《河南教育》(高等教育)专项课题支持项目。

联系人:范静

联系方式:0372-3300017


   


 

党委宣传部

2024年10月18日